2018年新闻


我司主要负责人获选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(科技创业类)


  近日,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新当选的194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名单,我司主要负责人在当选的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(科技创业类)名单中。

 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项目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、新能源新材料、现代海洋、医养健康、高端化工、现代高效农业、文化创意、精品旅游、现代金融服务等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领域的创业人才企业申报,鼓励实施引领性、标志性、颠覆性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的创业人才企业。

  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项目,对申报人选及团队条件要求如下:
  1. 申报人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,2008年以后回到国内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,且其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,引领省内相关产业发展,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。
  2. 在海内外著名高校、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,熟悉相关专业领域,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,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、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。
  3. 申报人研发方向要与企业主营业务范围相一致,为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,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%。
  4. 对创业能力、发展潜力特别突出的,可适当放宽第一、二款条件要求。

  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项目,对创业企业的条件要求如下:
  1. 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(服务)属于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规定的范围,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,有清晰的商业模式,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。
  2. 拥有目标一致、结构合理、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。
  3. 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为1-5年,即:2013年1月1日—2017年1月1日期间注册的企业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  4. 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,或2017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。


(2018.12.24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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